論文抄襲案頻傳 大學師點出問題根源:校方教學與監督失職 【作者:蔡友立/國立大學教師】國立台灣大學因應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被核定撤銷碩士學位事件,將原創性比對要求正式列入「台大研究所博碩士學位考試規則」。台大「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聲明書」要求學生承諾無違反學術論文相關情事,若論文有造假、變造、抄襲、找他人代寫,或涉及其他違反著作權的狀況,衍伸的相關民事、刑事將由學生本人負責。聲明書亦要求學生註記相似度百分比,證實符合系所標準,並須獲得指導教授和系所主管簽章。這些本為學位考試之要件,台大將其具體化,實無助於解決問題,也具體而微顯示大學未(或不願)正視論文抄襲背後的系統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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