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國道4分鐘超速2次挨罰2.4萬 扯患「梅尼爾氏病」抗罰被打臉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1名萬姓男子開車行經國道6號、3號,短短4分鐘內2度超速40公里以上遭拍照舉發,共開出4張罰單處2.4萬元罰鍰、扣牌12個月。萬男提訟主張自己患有「梅尼爾氏病」,當時突然出現頭暈等症狀,因無法有效掌控車速、為了早點返家避免釀禍才被舉發。法官審理後打臉萬男,認為他病發時應開進避車彎或下國道求援,但他卻執意開快車返回20多公里外的住處,顯非為避免急迫危險所採取的「不得已之行為」,判決萬男敗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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