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准鑑定人用剴剴照片 律師抗議被打臉:「可當上訴理由」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凌虐致死案,今天正式進入為期10天的審理程序,昨天選任的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正式登場聆聽,因法庭設備問題,庭訊延遲45分鐘開始,一開始,劉氏姊妹的律師就抗議法官原不准出示剴剴照片,但檢方與聲請的鑑定人、台大醫師丘彥南套招,要求使用剴剴照片,顯然不中立、不客觀,對法官未告知律師就裁准也鄭重抗議,並拒絕丘當鑑定人,法官則表示,該裁定不得抗告,有意見可以此作為上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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