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法」:前員工洩漏公司機密,公司告違反營業祕密下場出爐 【撰文/ 彭成翔律師】
A公司是生產面膜的公司,經過A公司的精心研究,研發出可針對人體不同臉部部位採用不同精華液的特殊面膜,A公司沒有工廠,所以將面膜的製造委外代工。這天,A公司發現有位剛離職的專案經理小明,在離職後將面膜製造的檔案上傳到個人使用的雲端資料夾,並輾轉洩漏給第三人,A公司憤而對小明提告營業秘密法的洩漏營業秘密罪,但很不幸法院並未將小明定罪,其中一項理由是A公司並未採取足夠的保密措施,A公司的保密措施出了什麼問題呢?沒有保密措施就不能構成營業秘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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