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別人的偷拍」9次!被害人、應召女性影像外流 離譜書記官慘了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婦幼專組黎姓書記官,被查出自2024年3月至今年5月間,涉嫌以手機偷拍偵查案卷共15次,還將筆錄、偷拍照片傳給同事戲謔嘲笑當事人,更離譜的是,他還偷拍被害人性影像及警方查獲的應召女照片共9次,拍完後還儲存在自己手機的相簿內,北檢查掘後自檢自清,日前指揮檢察事務官搜索約談黎男,訊後諭知他10萬元交保,因黎男認罪,北檢今依違反《個資法》、洩密、公務員假借職務無故重製他人性影像等3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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