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呼籲律師當「遺產管理人」 是推廣做功德?還是坑人陷阱? 【作者:周泰維/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據鏡週刊11月1日報導《近5年44.62億遺產沒人領 國產署:拋棄繼承有漸多趨勢》,國有財產署官員表示:「因社會經濟型態變化,繼承人拋棄繼承有漸多趨勢,遺產管理人職務多涉及法律、商業、地政專業領域及相關訴訟程序,希望具有相當法律、財務、地政專業知識及能力之律師、會計師及地政士等人士,能投入此項公益職務,法院徵詢意願時,同意擔任遺產管理人,借重其專業能力,對遺產管理更周全,權利人權益更有保障。」云云,似乎又再呼籲專業人士擔任「遺產管理人」,以協助處理無人繼承的遺產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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