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友人女友喝醉逞獸慾 壞透了還狡辯!這2事證讓變身狼人的他現形 【記者林泊志/宜蘭報導】23歲王姓計程車司機與友人共5人前往宜蘭遊玩,住在同間包棟民宿內,晚間眾人酒過三巡,其中一名女子小琳不勝酒力,被男友的其他女性友人攙扶回房休息,未料王男竟趁眾人不注意時,跑到房內乘機對已不省人事的小琳性侵得逞,小琳酒醒後急忙告知同行男友遭性侵,眾人立刻報警,雖王男辯稱他喝醉不記得發生何事,但因小琳指出「該男身上有刺青」,加上警方採驗後發現「下體體液中有王男DNA」,兩項事證戳破王男說法,合議庭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半,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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