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花水月
針對性侵倖存者,若考慮實施修復式正義,必須極度小心與尊重受害者的意願與安全感。並非所有性侵案件都適合修復式正義,但若倖存者自願,且有專業團隊評估後認為合適,以下是一些可參考的方案方向: ⸻ 一、受害者自主為核心 修復式正義的所有過程必須建立在倖存者自願參與與完全知情同意的基礎上,且隨時可以選擇退出。 ⸻ 二、創造安全的對話空間(可選擇性參與) 例如: • 代理人對話:倖存者不必面對加害者,可由受訓代表代為傳達意見與需求。 • 受保護的面對面對話:若倖存者同意,安排中立、安全、受控的對話空間,過程由專業輔導員/心理師主持。 • 書信對話:由雙方以書面方式交換觀點與感受,過程中由專業團隊過濾與調整語言內容。 ⸻ 三、具體的修復行動方案 修復式正義強調具體行動來回應傷害,可能包括: • 真誠道歉(非強迫性,並非每個倖存者都希望聽見) • 心理創傷支持與治療資源提供 • 金錢賠償或資源補償(非取代法律責任,而是作為心理與生活支援的一部分) • 加害者接受性別平權、性侵預防教育或治療 • 社區公開承擔責任與推動改革(如學校或組織制度層面改善) ⸻ 四、專業團隊支持 此類修復過程需由經驗豐富的修復正義實務者、心理師、性別專業人員共同協作,並長期追蹤,以確保倖存者的身心安全。 ⸻ 五、不取代刑事司法程序 修復式正義在性侵案件中不應取代刑事追訴,而是作為可能的補充選項,尤其在司法制度未能給予倖存者滿足或公義的情況下,提供另一種療癒與回應的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