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吸收政院退休官員當共諜 發展組織失敗仍被重判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早在2008年赴中國廣州市創業的台商鄭明嘉,為確保自身及事業利益,自2016年起擔任中共統戰部聘任外圍組織「廣州台灣青年之家」會長及「廣東海外聯誼會」青年部副主任,還獲聘為廣州市政協列席委員,他於2021年間吸收行政院退休後赴中國任教的胡鵬年,安排胡與統戰部幹部對口後,接受任務吸收台灣政治人物、退役軍人以掌握政府情資,但多遭拒絕,台灣高檢署今年初依違反《國安法》起訴鄭、胡,對鄭求刑10年以上重刑,高院今判鄭男10年6月徒刑、胡男5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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