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電集團用這招挖礦!6年害台電損失1700萬 檢警搜索43民宅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焦姓男子等7人涉嫌從2017年開始,在北台灣各地民宅架設「挖礦機」等電腦設備,再由涂男破壞電表竊電挖礦,長時間下來總計竊得電能逾284萬度,導致台電損失逾1700萬元,士林地檢署日前指揮警方搜索43處被焦男等人拿來充作民宅的機房,並查獲6部挖礦設備、46個改造電錶,認為焦男和共犯黃男、涂男違反《刑法》加重竊盜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及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院開庭後,僅裁定涂男收押,焦、黃分別以20萬、25萬元交保。其餘共犯檢方訊後請回或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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