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維持原交保 應曉薇、沈慶京皆加保3000萬!李文宗解除電子腳環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獎勵容積弊案、政治獻金假帳2案,歷經1年3個月審理,今天(26日)宣判,合議庭認定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判他17年、褫奪公權6年,宣判後,合議庭立刻就柯文哲是否維持原交保裁定及延長科控部分進行訊問,柯文哲說,沒有必要再配戴電子腳環。訊問結束,柯文哲維持原處分;應曉薇、沈慶京各加保3000萬;李文宗解除電子腳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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