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當砲房!丁允恭嘿咻女記者二審判更重 原因曝光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去年遭監察院彈劾,指他2014年擔任高雄市府新聞局長期間,3度在局長辦公室與何姓女記者做愛,另在臉書po出與何女吃飯合照,構成性騷擾。但懲戒法院一審認為丁男貼照並無性意味或性歧視,判決不成立性騷擾,但此事與辦公室性交合併評估,認為丁男放蕩輕率,嚴重破壞公務員形象,去年判他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丁沒上訴,但監院不滿一審沒認定性騷擾,提起上訴,懲戒法院二審認定po照造成何女困擾,受流言所苦,構成性騷擾,今改判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3年。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