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逼幼女打手槍!竟稱「偉大克制沒性侵」判2年6月 二審「這原因」減輕又緩刑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父親在女兒還是小五生時,就在住處強迫對方替自己「打手槍」,頻率幾乎是「每月1次」,女兒隱忍到18歲交男友後才拒絕父親要求,但惡夢未終結,去年雙方發生口角舊事重提,父親竟稱該行為是「偉大的克制」、「沒有性侵」,讓她在17年後決定揭發狼父惡行,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共12罪判刑,合併應執行2年6月,但畢竟血濃於水,上訴二審後,女兒心軟幫忙求情,台南高分院審理後改判2年,緩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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