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綠蛆狗民挺美關稅廢死漲電價
台糖對於中聯採購合約內容是不是針對採購“食用”油合約為範疇?那台糖合約針對中聯的法律主體定義是否屬於食安法所規定食品內包含“原料”或“半成品”?那台糖時間5/15在中聯抽驗出當作食用油上游供應商提供下游作為“原料”或“半成品”已嚴重超標,是否應該進行通報!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今再度表示,台糖通報問題真正的爭點並不在「油品事業部」,整起事件的核心在「台糖公司是否依法負有通報義務」。
陳宏達指出,外界質疑的是,台糖是否早已知悉原料油有食品安全風險?是否依食品安全相關法令及地方自治條例履行通報義務?是否延誤通報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