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韓國瑜1年後不解職李貞秀...梁文傑認:內政部無權力解職 【記者邱筠媜/台北報導】民眾黨中配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延燒,李貞秀曾申請放棄中國國籍,但遭對岸拒絕。內政部稱未於就職前完成放棄他國國籍程序,並於就(到)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不符《國籍法》第20條規定,立法院應予以解職。對此,媒體今(26日)詢問,若李貞秀未於一年內提出放棄中國國籍證明,到時候立法院長韓國瑜若不解職怎辦?梁文傑回應,內政部並不是立法院的主管機關,內政部沒有比立法院更高的權限,因此無法代為執行解職。梁重申,「解職的權力在立法院,責任也在立法院。」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