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狂放19次煙火嚇人!答應檢察官「收斂」 竟凍未條找朋友幫忙放 【記者呂志明/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區綽號「煙火哥」的邱銘祥,不滿藍姓女子與他的女友發生交通事故索賠,多次半夜前往藍女住家附近放煙火,吵得附近居民不得安寧,甚至還對藍女潑糞、逼車,他數月前才被法院判處10月徒刑、賠償藍女24萬元,他另因去年11月到今年6月間,多次在新店交流道或是藍女住處附近放煙火,甚至在答應檢察官會「收斂」後,又托友人施放,檢察官認定他共計施放19次,且煙火經過改造,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持有爆裂物罪、恐嚇危安罪、公共危險等罪,從重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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