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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菜回來「住家整棟被夷平」 地早被賣掉!居民求助無門 【施養正/綜合報導】台中霧峰一棟住宅近日因土地被建商買下後直接剷平,但居民卻控訴建商未經協商就拆除,哭訴「買個菜回來,家已經被整個拆掉了!」並找上議員江和樹陳情。但建商回應,補償金依法規沒有少給,拆除的房舍也都是搬走的住戶,沒有搬走的,他們沒有動也不會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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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菜回來「住家整棟被夷平」 地早被賣掉!居民求助無門
  • C
    Collegen

    法律上對於房屋占有土地上的法律關係是什麼?無論是設定地上權、租地蓋屋的租賃關係、使用借貸土地蓋屋的借貸關係亦或是無權占有的法律關係,在雙方有糾紛情形下,尚未經過法院判決確認是否拆屋還地之前,都是受到法律保護,所以在無任何法院確定判決執行前,擅自任意拆除他人建築物,將構成刑法上的毀損建築物罪,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如果民事上是定期租賃或使用借貸土地時間一到,主張拆屋還地當無問題。但如果已經是不定期租賃關係,則要符合土地法100條,方能主張收回土地,然如是使用借貸土地關係建屋,在未定期限下,應於依借貸之目的的使用完畢時返還之,民法470條一項定有明文。 而如果現建商(土地所有人)為符合土地法100條及民法470條一項收回土地的條件,教唆他人拆除住戶房屋,使之成為不堪使用的現況,而欲收回土地,將構成權利濫用而不被法律保護,除不生返還土地的法律效果,住戶(被害人)也得主張原地重建房屋,且建商也需負擔拆除房屋的民事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總結,國家認可除法律規定特殊情況下,私人是可以自力救濟,除符合法規條件下,其餘情形是不能主張私力救濟。

  • 我
    我只是個路人

    一個土匪一個無賴

  • Chien
    Chien

    佔地為王啊,這些人是土匪嗎?

  • E
    Eric

    標準的佔久了就變成理所當然了

  • 路
    路人甲

    還是共產黨好,直接充公國有沒煩惱。

  • 千
    千雪兒

    發生這種事,總統不用負責嗎?還是我們民調第一盧市長好,市長好棒棒!

  • 光頭(☞ ͡° ͜ʖ ͡°)☞🚯🔞
    光頭(☞ ͡° ͜ʖ ͡°)☞🚯🔞

    可惡民進黨⋯⋯。😯喔盧秀燕。沒事😐 市長加油👏⋯⋯

── 已經到底了 ──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