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三讀! 監院急發3點聲明:已涉違反權力分立 【記者潘袁詩羽/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天(28日)通過攸關國會跨大聽證、調查權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而監察院立刻提出3點嚴正聲明,包括「憲法第95條、第96條規定之調查及調閱權等監察職權,仍專屬監察院行使」、「立法院調查權係為輔助性權力,與監察調查權及司法偵查權之行使有別,不應互相影響或妨害」、以及「監察院調查中案件,非屬立法院調閱卷證之對象」。監察院強調,立法院表決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未能繫諸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並允許之框架,程序也未臻完備,已涉違反權力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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